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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1-008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股东大会后以通讯方式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亲自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南昌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贷款年利率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10%,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 另公司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联合社营业部申请借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贷款利率为10.63%。 三、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李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因此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做出如下调整: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董事陈湘云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胡志勇先生,其中胡志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1-009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股东大会后以通讯方式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陈昊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昊先生简历如下: 陈昊,男,1978 年出生,毕业于日本神户大学经济学研究科,博士前期,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 2009年4月任日本三菱商事广州公司机械部经理;2009年4月至 2010年12月任粤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粤泰集团总裁助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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