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6 股票名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1-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继续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1 司冻037 号],因公司第一大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桦林集团提供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司法冻结,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冻结期限自2011 年4月30 日至2011 年10月29 日。 公司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初次冻结期限为2007年10月30日至2008年10月29日。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分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6 股票名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1-01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收到独立董事熊道平先生的辞职申请,熊道平先生因调入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其本人提出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议审议此事项。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分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