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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2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本文所指总股本为剔除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股份数及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股份数,本文所指总股本为189,6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3,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6股;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投资”)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3,000万股为基数,向股改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0.6股,共计送出180万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共计得到2.2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 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88号杭州江景戴斯大酒店百合厅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三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9年4月3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注: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2009年4月30日)起,其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无追加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5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5,6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此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股份数及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股份数,本文所指总股本为189,600,000股。 【注2】:此处总股本为公司截止公告日总股本,为301,338,108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情况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日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是否有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国都证券经审慎核查,就众合机电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众合机电本次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此次部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相关股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不适用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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