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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1-0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又有两家控股子公司陆续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子公司")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45000062,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子公司")获得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51000089,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因南宁子公司属于北部湾经济区所辖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1号)精神,南宁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至2012年12月31日,还可以申请免缴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因此其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9%的优惠政策。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及下属八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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