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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1-02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8: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圆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云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97,844,7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4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律师、郭芳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二○一○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公司监事会二○一○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公司二○一○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公司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二○一○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43,542,409.14元,母公司口径48,693,273.4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6,079,901.13元。 根据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关于确定财务审计机构二○一○年度报酬及续聘公司二○一一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以下简称“海化集团”)签订的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已满,为保证公司原料、动力、包装物等供应,结合公司与海化集团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与海化集团重新签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6,784,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韩星三所持361,060,656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8、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补充协议主要是经双方协商,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的水平,对蒸汽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表:
水、电的价格保持不变,仍分别执行2.88元/立方(不含税)、0.518元/KWH(不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36,784,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韩星三所持361,060,656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9、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6,784,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韩星三所持361,060,656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大会选举王辉、韩星三、李云贵、刘景孟、迟庆峰、付希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宏、王全喜、王汉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简历详见201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王 辉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韩星三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李云贵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刘景孟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迟庆峰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付希泉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张宏女士: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王全喜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王汉民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大会选举齐春雷、丁红玉、刘国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简历详见2011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齐春雷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丁红玉女士: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刘国胜先生:赞成397,844,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当选。 四、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房立棠、郭芳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1-0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益军、于业茂两名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董益军,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镁厂厂长、党支部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氯碱树脂筹建办公室主任,项目副指挥等职,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于业茂,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溴素厂副厂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溴素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 目前,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1-0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4月27日在公司一楼圆形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王辉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韩星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全喜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宏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李云贵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云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该项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根据董事长李云贵先生的提名,聘任付希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根据董事长李云贵先生的提名,聘任吴炳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江修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该项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根据总经理付希泉先生的提名,聘任张忠生、陈风光、吴炳顺、冯建明、李白贤等五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魏鲁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该项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张宏 委员:付希泉、王全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王汉民 委员:韩星三、张宏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王全喜 委员:李云贵、王汉民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王辉委员:韩星三、李云贵、付希泉、王全喜 该项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付希泉,男,195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物业公司财务处处长、山东海化集团热力电力分公司财务处处长、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兼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忠生,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计财部计划科科长,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海化羊口盐场总经理、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风光,男,1963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生产部副部长、目标管理中心总调度室主任、生产部部长,潍坊东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炳顺,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历任山东海化集团企业管理处副处长,证券管理处副处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冯建明,男,1965年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质管处副处长、生产技术处副处长、质量检验处处长、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金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昊星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海化丰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鸢都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海化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裕江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供销分公司经理。 李白贤,男,1963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纯碱厂厂长、党委书记。 魏鲁东,男,1970年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江修红,女,1975年生,大学学历,经济师。2000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公司证券部副科长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 目前,上述人员均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1-02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给公司5名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公司一楼圆形会议室召开,与会监事推举丁红玉监事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丁红玉监事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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