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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ST光华 公告编号:2011-020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集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谢集辉先生个人简历 谢集辉,男,1973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美国无线光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并购总部高级经理。现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ST 光华 编号:2011-021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 年4月19日以传真和电邮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且于2011年4月27日在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邱建林、方贤水、高勤红、乔家坤、楼翔、郭毅、端小平、周琪、贺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端小平、周琪、贺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一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涤纶)等相关产品,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涤纶)等相关产品,为此,拟将公司经营范围由"电子系统工程及通信产品的研究及科技开发;对房地产、雷达整机及维修备件、电子通信产品、彩印包装等行业的投资"变更为"实业投资;生产和销售化学纤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煤炭、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和机电产品及配件;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经营本企业及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房地产投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76,793,813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重组实施情况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12章198条,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已经获得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权结构等将发生变化,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议案》 因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目前暂无业务,为了整合公司经营资源,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延长授权期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的范围及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前述《议案》已获得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该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于2010年5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股东大会就前述《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为12个月,自2010年5月18日起算,并将于2011年5月17日到期。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实施过程中,但不能确保在2011年5月17日前能全部实施完成。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项下的授权期限延长3个月(延长后的期限自2011年5月18日起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公司拟定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建林,男,1963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石化行业的决策管理经验。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此外,邱建林目前为浙江省和杭州市人大代表,并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兼职。系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的世纪光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贤水,男,1964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近20年的化纤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系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的世纪光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董事及股东之一,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勤红,女,1963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银行金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科长、支行副行长。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恒逸纺织原料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系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的世纪光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乔家坤,男,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毅,男,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具有10多年化纤行业营销采购经验。曾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采购中心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楼翔,男,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浙江恒逸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端小平,男,1969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纺织工业部化纤工业司科员、中国纺织总会化纤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化纤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会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琪,男,1962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1997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强,男,1952年9月出生,教授、博导。198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同时担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端小平、周琪、贺强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端小平、周琪、贺强,作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端小平、周琪、贺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端小平、周琪、贺强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ST光华 公告编号:2011-022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通知,并且于2011年4月27日在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公司监事长张战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菊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铁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以上各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王铁铭,男,1963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恒逸纺织原料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菊珍,女,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具有20多年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曾任杭州杭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及总审计、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菫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ST光华 编号:2011-023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会议地点: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1:《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邱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高勤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乔家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楼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郭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选举端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8 《关于选举周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贺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2:《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朱菊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王铁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四)议案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五)议案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六)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延长授权期限》; (八)议案8:《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1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5、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9:30,会期一天; 五、会议地点: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六、登记方法: 1、报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8:30-17:30。 七、其他事项: 1、报到地点: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2、参加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371-67422266 4、联系人:房娜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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