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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或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1年4月27 日9: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4、主持人:王志伟董事长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2,151,385,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4%。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1.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以公司现有股本2,507,045,7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1,253,522,866.00元。2010年度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514,492,932.49元转入下一年度。

  5.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

  6.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议案所列交易(或可能发生的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共持有股份1,781,310,973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到会股东中,非关联方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为370,074,954股。

  表决情况:同意370,074,9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

  2、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3、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关联交易时,可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①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②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③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

  7.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换届后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成员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9.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均以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分别通过。

  根据该议案:

  同意选举应刚、尚书志、陈爱学、李建勇、林治海、秦力、王福山、左兴平、刘继伟九名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福山、左兴平、刘继伟三名先生为独立董事。

  应刚、尚书志、陈爱学、李建勇、林治海、秦力、王福山、左兴平、刘继伟九名先生的简历详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换届后新当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成员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均以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分别通过。

  根据该议案:

  同意翟美卿女士、赵金先生、詹灵芝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翟美卿女士、赵金先生、詹灵芝女士的简历详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151,385,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 律师姓名: 罗小洋、韩文龙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4月27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4月21日下午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后就任。2011年4月27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据此,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于2011年4月27日起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简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吴钊明和程怀远同志简历

  吴钊明,男,196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职员、证券部经理,历任原广发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营运部经理、稽核与法律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总稽核,广发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广发证券纪委书记、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

  程怀远,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医药管理局武汉医药设计院团支部书记、工艺装备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武汉大学商学院96级党支部书记,原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力资源管理部副经理,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监事,广发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广发证券纪委副书记、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广发证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会常务副主席。中国国籍。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应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应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应刚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二、《关于秦力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应刚先生尚未获得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应刚先生获得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之前,由公司董事秦力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直至应刚先生获得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之日止。根据相关规定,秦力代行董事长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选举李建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李建勇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李建勇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刘继伟、王福山和左兴平三名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应刚、李建勇和林治海三名董事组成;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左兴平、刘继伟、王福山、林治海和秦力五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应刚、林治海、李建勇、尚书志和陈爱学五名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述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选委员推举了刘继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左兴平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参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五、《关于聘任林治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林治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提名林治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林治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关于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董事李建勇先生认为,广发证券历来是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此应当由公司董事长来担任法定代表人,故其对本议案投弃权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曾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欧阳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桂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以上议案分别均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提名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和第七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五和第七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林治海,男,1964年1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人民银行大连分行工作,后历任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副总经理,原广发证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广发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发证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董事、总经理。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秦力,男,1968年5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原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信德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曾浩,男,1960年3月,经营管理学博士。曾任日本国立北海道大学经济学部助教、日本千叶商科大学商经学部讲师、副教授,历任原广发证券国际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信德董事。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欧阳西,男,1967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历任原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发基金董事。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广发华福董事,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赵桂萍,女,1964年4月生,工学硕士。曾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系助教、讲师,原广东证券海珠中路营业部电脑部技术员,原广发证券广州黄埔大道营业部总经理,广发期货董事长、总经理,历任原广发证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广发期货董事长,广发华福董事。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罗斌华,男,1965年1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江西省统计局农调队队员,后历任原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发信德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孙晓燕,女,1972年6月生,硕士学历。历任原广发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原广发证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广发基金董事。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武继福,男,1965年7月生,硕士学历。历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师、会计系教师、系主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调研员,办公室主任、机构处处长,原广发证券合规总监。现任广发证券合规总监。除上述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3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翟美卿女士授权监事詹灵芝女士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吴钊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吴钊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吴钊明先生为监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吴钊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二、《关于审议广发证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广发证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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