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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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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41版)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1 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1504,传真号码:0571-69969128。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69969188,联系人:汪玲、张洲军。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1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股份”(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 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23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2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1,582,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7,347,4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4,234,540.00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汇入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9318100070776的账户内。另减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613,432.6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621,107.4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8〕82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08年至2009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

  (三)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该部分资金经本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0年4月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10年度控股子公司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合计应结余40,017,028.47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40,017,028.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本公司2008年8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8年9月5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批准报出日,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一般户及定期存款结余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账号为8931810016240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0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将上述资金48,000,000.0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该部分资金经本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0年4月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2010年4月7日,本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议案》、《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作出如下调整: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水力试验台”项目原计划由公司独立实施,原预算总投资为3,7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76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3,000万元),现调整为由本公司与西安理工大学共同投资设立的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出资3,200万元。

  2.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由原来的488,621,107.40元调整为407,312,637.74元,节余的募集资金81,308,469.66元以及截至2009年末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909,992.01元合计90,218,461.6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调整的实施情况:

  1.2010年10月,本公司与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罗兴锜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3,2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2,3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首期出资1,500万元,该出资款已于2010年9月25日自募集资金专户打入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账户。

  2.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0,218,461.67元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将2010年1月21日转出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0.00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0年4月将募集资金42,218,461.67元由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其他银行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承诺的达产期为2011年,达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比2006年新增利润总额13,195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按照上述口径计算,2010年度比2006年度增加利润总额13,858.91万元。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

  购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2010年12月,浙富置业向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30%)——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大厦”)购买了相关商业物业(部分商务楼面及配套车位),合计总价1,550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富置业按合同约定向浙富大厦预付购房款850万元。

  2011年初,鉴于目前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及公司本身对于自身业务结构的规划,公司拟退出目前的房地产经营业务,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并计划转让处置浙富置业股权。同时浙富置业根据目前的经营环境,也拟控制经营规模,回笼资金。因而经友好协商,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于2011年4月解除了上述购房合同,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富大厦已退还浙富置业全部房屋购置款。

  2.浙富大厦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先生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买卖房屋及解除房屋买卖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宋深海先生、吴卫国先生和郭建堂先生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的独立意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桐庐县富春江镇工人路1号

  注册资本:35,330,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筹建桐庐浙富大厦项目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系桐庐浙富大厦的部分商务楼面及配套车位。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系根据桐庐房地产市场当时的楼面和车位的市场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

  受让方: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

  2、标的名称:桐庐浙富大厦的部分商务楼面及配套车位

  3、成交金额:1550万元

  4、转让协议签署日期:2010 年12月25日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因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已于2011年4月解除了上述购房合同,并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浙富大厦已退还浙富置业全部房屋购置款,故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法人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宋深海先生、许永斌先生、郭建堂先生和吴卫国先生事前审阅了董事会向其提供的《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的议案》,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浙富置业主营房地产开发,其于2010年12月向公司参股子公司——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大厦”)购买相关商业物业的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出发,定价公允,本次交易公平、合理。

  同时公司董事会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业务规划,拟退出目前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并且浙富置业基于目前的经营环境也存在控制经营规模、回笼资金的客观需求,因而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经友好协商,解除前述购房交易合同,并将已支付购房款全额退回浙富置业。该等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交易公平、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属于正常企业经营行为,定价公允,交易过程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作为浙富股份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行为。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前述交易的相关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并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了解,浙富置业向浙富大厦的关联购房交易,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公平、价格公允,未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构成损害;同时目前公司已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解除了上述购房交易,所付款项亦已全额返还,并且公司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也拟对房地产业务进行调整,转让处置浙富置业的全部股权,因而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未对浙富股份中小股东利益构成损害。

  九、其他

  经友好协商,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已于2011年4月解除了上述购房合同,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富大厦已退还浙富置业全部房屋购置款,浙富置业与浙富大厦的房屋买卖行为已经终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宜核查意见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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