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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高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皮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琼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1)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本公司H股股东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0%的情况。 2)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无获告知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而需遵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作出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列入所指定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3)于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各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视情况而定)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些章节的规定被视为或当作这些董事或监事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记录于本公司保存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分析: A、应收票据增加是由于本期新增销售合同增加收到大量承兑汇票所致; B、预付账款增加是公司本期生产量增加,加大采购量,导致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C、存货增加是为满足销售需要加大了生产投入所致; D、应付账款增加是由于随着本期生产量增加采购数量也随之加大所致; E、预收款项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新增销售合同增加所致; F、应交税金增加是本期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G、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是由于公司原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政策,不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上年末接到税务机关文件,规定自2010年12开始取消上述优惠政策,开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H、营业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竞争加剧、以及本期公司普通机床销售较上年同期呈上升趋势,导致公司毛利降低;因运输公司清算,公司本年度销售费用包含了运输费用而上年度销售费用未包含运输费,且本期随着销售增加运输费用大幅增长,同时由于生产量加大,管理费用中水电费、修理费、研发费较上年大幅增长,使得本年度营业利润下降; I、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J、投资收益下降是由于合资公司昆明道斯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32万元所致; K、营业外收入增加是本期研发项目验收合格,确认递延收益180万元所致; L、营业外支出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补缴了国税稽查的05-07年度及自查的08-09年度增值税、所得税及滞纳金1,638,271.55元所致,而本年没有此项支出所致; M、所得税减少是本期子公司自动机器公司常年亏损,未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故本年清算完毕后,没有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销所致。 N、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由于本期公司生产量增加,加大了原材料采购支付了大量资金所致。 3.2 对公司设备利用情况、订单的获取情况、产品的销售或积压情况、主要技术人员变动情况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的讨论与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1年3月31日新增合同金额6.49亿元,数控化率60.31%。 3.3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08年6月30日子公司-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成立清算组对该自动机器公司进行清算。依据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云汇审报字(2011)第03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2月28日,该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为零,所有者权益为零。同时清算组已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办理完注销手续。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对该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已全部完成。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两大股东所持股票未上市流通。自2011年1月1日起,上述两大股东持有的限售股股份限售期届满。 2、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股改完成后一年内,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案,转增比例不低于10转增5股。该方案已获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和相关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3、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若公司2006年或2007年年报满足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则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现金形式的利润分配计划。该方案已2008年7月实施完毕。 4、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技术上、业务上和资源上全面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并将在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年之内,结合自身特定优势,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原则和方式整合有关资源和市场,将昆明机床作为技术升级、业务拓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全力支持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上市公司提供生产管理人员,促进了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并在市场开拓方面为上市公司出口提供便利。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明辉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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