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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梁稳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友良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注: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062,470,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现金红利0.6元),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新股本总数为7,593,706,137股,上述相关财务指标以新股本数为基数计算。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65.63%,主要原因系为应对生产旺季的采购付款,公司一季度增加了资金的储备。 2.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0.72%,主要原因系期初应收票据本期背书转让及到期收款所致。 3.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31.1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增加。 4.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41.36%,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相应增加。 5.本报告期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26.15%,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222.99%,主要原因系为应对旺季生产,公司增加材料采购和长期资产的购置,资金需求较大,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 6.本报告期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93.9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利润总额增加,应交税费相应增加。 7.本报告期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42.39%,系子公司昆山三一机械有限公司向少数股东三一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8.本报告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65,876.59万元,同比增长90.85%,主要原因系:①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较好,对工程机械产品需求持续增长;②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公司主导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挖掘机等产品的市场份额增长较快;③不断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9.本报告期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08,026.42万元,同比增长87.47%,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长。 10.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932.02万元,同比增长62.5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41.97万元,同比增长85.87%,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规模增长,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1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663.00万元,同比降低152.89%,主要是由于美元、日元贬值,公司的美元借款和应付款以及日元借款和应付款带来了大量的汇兑收益。 1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185.66万元,同比增长36.37%,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1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8.24万元,同比降低715.03%,原因是公司签订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62.66万元,同比增长37.4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029.84万元,同比增长140.31%,主要原因系税前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16.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55,623.70万元,同比增长140.60%,主要原因系:①销售收入大幅增加;②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③费用控制较好,费用占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下降。 17.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340,544.6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旺季生产,材料物资采购支出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分步骤将现有工程机械产品和业务整合进入上市公司,三一集团不再开发、研制新的工程机械产品,未来新开发的工程机械产品将全部由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自身培育、孵化,并进行产业化。 (二)梁稳根等十位自然人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收购其拥有的三一重机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梁稳根等10 位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自三一重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之日起36 个月内,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三一重工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三一重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三一重工股份。 2、承诺人承诺:三一重机200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8亿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2011年至2013年每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2009年~2013年三一重机实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不足则承诺人在三一重工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内,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三一重工。 3、如果三一重机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09~2013年度逐年实际的净利润低于承诺人承诺的净利润,承诺人承诺逐年以现金补足差额;若承诺人当年的现金补偿不足,则三一重工可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一定数量三一重工股份(各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承诺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当年回购股份数量=(承诺人承诺三一重机的该年度净利润-三一重机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承诺人当年现金补偿金额)×本次购买资产市盈率÷股份发行价格 4、自本承诺出具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三一重工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回购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回购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三)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易小刚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三一重工完成本次收购三一汽车的股权后,三一汽车2010~2012 年三年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预计数(即2010 年不低于2.44 亿元,2011 年不低于4.17 亿元,2012年不低于5.53 亿元),2010 年~2012 年三一汽车实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不足上述预计数,则三一集团和易小刚将在三一重工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 日内,依据其向三一重工出让三一汽车的股权比例,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三一重工,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 本报告期内,以上承诺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稳根 2011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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