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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于201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易军,副总裁、财务总监曾肇河,会计机构负责人杜书玲声明:保证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注: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均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得出。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比较理想。 ●实现营业收入872亿元,增长39.9%。 ●实现毛利104.7亿元,增长42.3%。毛利率为12.0%,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实现营业利润44.1亿元,增长54.7%。百元收入管理费2.9元,同比下降0.2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1亿元,增长59.1%。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93亿元,增长2.7%。每股净资产2.64元。 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约1,915亿元,增长95.0%。施工面积34,504万平方米,增长45.2%。新开工面积4,055万平方米,增长45.6%。 公司地产业务销售额约187亿元(中海地产168亿元,中建地产19亿元),增长43.3%;销售面积163万平方米(中海地产140万平方米,中建地产23万平方米),增长36.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约563万平方米,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5,598万平方米。 §4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总经理聘任情况 2010年7月,公司董事会委托中组部、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司公开招聘总经理。 2011年3月,中组部、国资委对公司总经理人选官庆先生进行了公示。 2011年4月,中建总公司接到国务院《关于官庆任职的通知》,任命官庆先生为中建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2011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官庆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官庆先生简历如下:1964年8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建西南办事处主任,2007年12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兼任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建设计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4月任中建总公司总经理。 2、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11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规定程序报国资委审核、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情况 2011年3月7日,公司发行了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为 60亿元,期限为7年期,固息,票面利率为5.65%。3月9日发行款已全部到账。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总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2010年已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 4、收购中海宏洋地产剩余权益情况 公司所属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宏洋集团”)于2010年11月2日签署收购协议,以发行新股246,785,579股或现金港币1,233,927,895元为对价,收购公司中海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宏洋地产”)30%的少数股东股权。该收购协议规定的条件已于2011年2月10日达成,中海宏洋集团已向王先生和Kentrise公司发行189,493,224股作为收购对价。由此,公司对中海宏洋集团的有效权益从50.1%下降至40.2%。 4.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建总公司承诺,将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2、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纳入资产评估报告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应本公司要求并在本公司的配合下,完成登记至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附属企业现有名称之下的相关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的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于本公司设立之前已经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未来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需补交土地增值税,由中建总公司承担。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中建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9年7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对后续增持股份,承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4月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30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8.6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11年5月12日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易 军 2011 年 4月28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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