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张定明董事委托吴旭董事、陈琦伟独立董事委托刘锦湘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杨丹地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旭、冯凯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和利润构成变动情况 ■ ■ 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珠电燃料公司”)票据贴现减少; 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珠电燃料公司预付煤款增加; 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委托贷款利率随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而上调;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向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投资款尚未完成增资手续; 固定资产清理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水恒益“上大压小”2×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简称“恒益发电厂项目”)小机组设备转入清理状态;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成了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 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珠电燃料公司预收市场煤款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上年度计提奖金; 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珠电燃料公司应交税费增加; 应付股利比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宣告分红;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属下中外合资企业自2010年12月开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属下经营性公司业务增长;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减少; 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属下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发电成本上升,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电价下调,参股公司投资收益下降。 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属下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电费回收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珠电燃料公司向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增资,恒益发电厂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成了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满足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2010年3月1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65天,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利率2.92%。公司已于2011年3月22日完成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详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3月23日、2011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和《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完成兑付公告》。 2011年4月1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365天,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利率4.68%。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2011年4月,公司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LNG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72号),将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的上网电价调整为0.533元/千瓦时 (含税)。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14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电厂上网电价下调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10月9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398,284股,并承诺在完成过户之日(2006年10月17日)起五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协议或其他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广州控股股份。本报告期内,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拟按2010年末总股本2,059,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以上方案尚需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