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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1-01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在宁海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83,756.068万元的价格竞得编号宁国土拍[2011]1号桃源街道科二路南兴海路西22#—A、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竞拍标的的成交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竞拍成功后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本次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标的的成交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近审计净资产的43.95%,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上述议案根据公司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二、标的介绍 1、地块位置:宁海县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浙江省东部沿海,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计划单列市宁波市属县,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沿海对外开放地区之一。宁海县辖4个街道(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桥头胡街道)、11个镇、3个乡。该宗土地位于桃源街道科二路南、兴海路西。 2、土地面积:受让土地面积94,940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4、地块规划指标:规划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5、地块周边楼盘售价:该宗土地周边二手房成交价格为11000-12000元/平方米,周边在售项目均价为13000-14000元/平方米。 6、付款情况:本次成交土地款,公司将根据签订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所需资金全部为本公司自筹资金。2011年4月22日,公司已按规定向宁海县国土资源局缴付竞买保证金13200万元。 7、其他:该项目竞拍成功后,公司拟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地块面积较大并在宁海县城发展方向上,升值空间较大,若无宏观调控影响,市场层面风险较小。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的成功,可增加公司土地储备94,940平方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1-01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提案具体内容见附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02%,具备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公司提交的《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提交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1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意见”增加: 12、《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 除上述补充外,原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提案:《关于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宁海宁国土拍[2011]1号地块的议案》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在宁海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83,756.068万元的价格竞得编号宁国土拍[2011]1号桃源街道科二路南兴海路西22#—A、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获拍将增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储备量,增强该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注:第8项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9项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需分开表决。具体如下: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5;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1、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2、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3、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4、委托持有股数: 5、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6、受托人(签章):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委托日期: 9、委托期限: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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