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1-04-29-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同意9票、弃权0票、否决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定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169,940.8 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决定将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决定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披露》的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长沙诉讼项目涉及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进行个别认定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12、听取了《2010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13、一致决定在2011年5月27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以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1-04-29-0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17日在公司所属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三名,实际参加的监事两名,其中许建刚监事因事未能与会,并委托周丽监事代其表决。会议由监事长李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同意3票、弃权0票、否决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1-04-29-0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169,940.8 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6、听取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经公司2010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详见2010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经公司2010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详见2010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6-17日全天、5月18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星期三)。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三楼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180001)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55)82320888-7543 联系传真:(0755)82344699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000033 公告编号:2011-04-29-0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发表如下意见: 1、本公司固定资产—酒店大楼用于出租的楼层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对此应予以更正,并对以前年底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在编制2009年与2010年可比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将已出租的楼层房产原值和累计折旧从固定资产科目重分类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其中: 2008年投资性房地产为:148,959,865.88元,累计折旧为:56,772,514.55元。 2009年投资性房地产为:154,765,651.30元,累计折旧为:61,575,698.045元。 2010年投资性房地产为:166,321,928.94元,累计折旧为:68,957,399.84元。 此项会计差错调整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没有影响。 2、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本公司2008年收到“利生项目”的投资权益转让款23,500,000.00元,当年计提了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1,257,250元,此项收回款项实质上是前期债权的收回,而不涉及房产交易税金,所以不需要计提该项税费。在编制2009年与2010年可比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该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257,250.00元,调增了2009年初留存收益1,257,250.00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 本公司2009年由于当期亏损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考虑以后期间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规划,未来可能获取可抵扣税额,因此在编制2009年与2010年可比财务报表时,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该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879,659.90元,调增了2010年初留存收益1,879,659.90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 以上两项差错调整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影响如下: 2008年净利润增加1,257,250.00元,为4,783,907.46 元, 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1,440,514.87元。 2009年净利润增加1,879,659.90元,考虑2008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和2009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合计2009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52,659,269.5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9,429,306.1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879,659.90元,为2,316,035.17元。 2010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48,489,328.7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28,921,410.32元。 公司对以前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因此,本次会计报表的调整合法合规,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报表调整后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通过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机构沟通,提高核算的准确性,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对以前年度 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此次追溯调整是因以前年度差错引起的,其中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调整事项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没有影响。 2008年计提相关税金事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257,250.00元,调增了2009年初留存收益1,257,250.0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 公司2009年由于当期亏损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考虑以后期间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规划,未来可能获取可抵扣税额,因此在编制2009年与2010年可比财务报表时,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该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879,659.90元,调增了2010年初留存收益1,879,659.90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 以上两项差错调整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影响如下: 2008年净利润增加1,257,250.00元,为4,783,907.46 元, 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1,440,514.87元。 2009年净利润增加1,879,659.90元,考虑2008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和2009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合计2009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52,659,269.5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9,429,306.1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879,659.90元,为2,316,035.17元。 2010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48,489,328.7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28,921,410.32元。 2、公司对以前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因此,本次会计报表的调整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数据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报表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此次追溯调整是因会计差错引起的,其中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调整事项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没有影响,其他两项追溯调整对2008、2009年度净利润、留存收益有影响,但影响不大。 2008年计提相关税金事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257,250.00元,调增了2009年初留存收益1,257,250.0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 公司2009年由于当期亏损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考虑以后期间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规划,未来可能获取可抵扣税额,因此在编制2009年与2010年可比财务报表时,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该项会计差错的影响数为1,879,659.90元,调增了2010年初留存收益1,879,659.90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 以上两项差错调整对各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影响如下: 2008年净利润增加1,257,250.00元,为4,783,907.46 元, 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1,440,514.87元。 2009年净利润增加1,879,659.90元,考虑2008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257,250.00元和2009年调增未分配利润1,879,659.90元,合计2009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52,659,269.5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39,429,306.1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879,659.90元,为2,316,035.17元。 2010年未分配利润增加3,136,909.90元,为-148,489,328.76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257,250.00元,为28,921,410.32元。 2、公司对以前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因此,本次会计报表的调整合法合规。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友春、郭文杰、刘书锦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