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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亚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翠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8,854,189.04元,减少76.65%,其主要原因是: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 (2)应收账款净额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4,617,884.39元,减少45.12%,其主要原因是:收回到期应收的工程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9,962,528.99元,增加204.33%,其主要原因是: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142,050.25元,减少37.05%,其主要原因是: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原按照绿化工程收入4.50%计提绿化工程后续管护费调整为1.60%,减少预计负债金额,计提的非种植业的坏账准备减少导致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数减少581,081.55元,减少38.7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12月计提的职工薪金所致; (6)应付利息比年初数减少1,157,121.30元,减少80.8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的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所致; (7)其他非流动负债比年初数增加5,032,914.00元,增加38.6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北京顺义区农委会下拨温室大棚建设补贴资金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50,029,620.91元,减少93.12%,其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及苗木销售收入的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04,349,022.22元,减少91.37%,其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及苗木销售收入的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4,844,938.32元,减少94.08%,其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收入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6,726,030.26元,减少75.67%,其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收入减少,计提的后续管护费用随之减少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5,503,677.54元,增长116.5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的规定 ,公司达到郁闭期的苗木管护成本,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1,358,037.95元,减少82.3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09年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专扶基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3,306,102.37元,增长329.33%,其主要原因是:北京分公司苗木报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8,736,959.93元,减少幅度为245.61%,主要原因是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0,579,282.97元,增加幅度为99.5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北京苗木基地建设已完成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9,661,888.14元,增加幅度为337.65%,主要原因是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借入短期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8日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1]1362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对公司2010年相关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现对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说明: 事项一:审计报告认为:我们注意到,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该等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 管理层说明: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该等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说明: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事项二:审计报告认为: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绿大地公司的全部关联方,由此,我们无法合理保证绿大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易可能对绿大地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管理层说明: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公司的全部关联方存在着不能够完全被识别的可能。公司将尽快完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 董事会说明: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公司的全部关联方存在着不能够完全被识别的可能。董事会责成管理层尽快完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 事项三:2009 年度绿大地公司依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274号评估报告,对马龙县月望基地土地使用权和文山广南林地使用权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8,300,500.00 元;依据退回苗木统计表、死亡苗木现场勘验记录,确认2009 年苗木销售退回158,310,200.00 元(其中属于2010 年退回的2009 年苗木销售74,528,760.00 元),确认2008 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5,195.00 元(全部为2009 年退回的2008 年苗木销售);依据死亡苗木现场勘验记录,确认2009 年发生的苗木损失155,082,643.25 元并列入2009年度营业外支出。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及六.12所述,绿大地公司2010年度生物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7,796,867.07元,生物资产减值损失21,037,238.80元。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绿大地公司上述事项的交易性质及其影响程度。 管理层说明:由于公司以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存在着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因此目前也无法判断绿大地公司上述事项的交易性质及其影响程度。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说明:由于公司以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存在着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因此目前也无法判断绿大地公司上述事项的交易性质及其影响程度。董事会将确保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事项四:审计报告认为:在审计中,我们按照绿大地公司账面价值为43,558,579.75元的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现有用途的收益状况,判断该项资产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绿大地公司基于对该项资产的产业规划及经营方式转变等原因而认为该项资产不会发生减值。我们无法对此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进行准确判断。 管理层说明:根据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现有用途的收益状况,该项资产确已出现减值迹象;但限于减值测试手段的限制,同时基于对该项资产的产业规划及经营方式转变等原因,公司认为该项资产目前的减值状况尚难准确确定。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该项资产的利用效率,努力防止该项资产发生大幅度减值。 董事会认为:根据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现有用途的收益状况,该项资产确已出现减值迹象;但限于减值测试手段的限制,同时基于对该项资产的产业规划及经营方式转变等原因,公司认为该项资产目前的减值状况尚难准确确定。董事会要求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高该项资产的利用效率,努力防止该项资产发生减值。 事项五:审计报告认为:2010年度,绿大地公司的“成都198工程项目”确认工程收入36,196,305.78元和工程成本27,239,884.30元,由于绿大地公司不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财务部记录成本较工程部记录成本多2,769,547.79元。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相关会计认定进行合理确认。 管理层说明:由于人员变更和公司基础管理薄弱,且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财务部记录成本较工程部记录成本多2,769,547.79元。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等措施努力确保相关记录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并及时调整账务处理。 董事会认为:由于人员变更和公司基础管理薄弱,且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财务部记录成本较工程部记录成本多2,769,547.79元。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管理层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等措施努力确保相关记录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并及时调整账务处理。 事项六:审计报告认为: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所述,绿大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长期无交易记录被银行冻结,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管理层认为:由于公司以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存在着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绿大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长期无交易记录被银行冻结,现任管理层目前对该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以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存在着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2010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绿大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长期无交易记录被银行冻结,现任董事会目前对该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董事会将责成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认为:我们对上述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将责成公司管理层及有关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承担应尽责任,规范会计账务处理和信息披露,努力消除原控股股东不当行为给公司信息披露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的严重影响,严格认真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本着对全体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勤勉尽职的要求带领公司尽快摆脱种种负面影响的干扰。 鉴于公司2010年3月1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现任董事会要求公司上下必须痛定思痛,端正态度,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踏踏实实地合法规范经营,恢复公司的市场诚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工程施工合同 1、2009年12月17日,公司与成都武侯城乡统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武侯“198”外环路植绿项目—防护林及景观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33,128,649.00元,完工进度27.00%。 2、2010年6月18日,公司与宜良南盘江景观打造暨综合治理指挥部签订“宜良县南盘江景观工程”合同,合同金额:64,201,650.00元,完工进度100.00%。 3、2010年06月25日,公司与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重庆酉阳县桃花源景区改造、伏羲洞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合同金额:90,000,000.00元,完工进度35.62%。 4、2011.3.23,公司与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签订“南充市西华体育公园、东湖公园、江东大道延长段、北部新城4个BT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合同金额:500,000,000.00,完工进度0.00% 二、借款合同 1、2010年9月15日,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质押贷款8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2、2010年8月18日,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抵押贷款24,000,000元,目前余额为 9,833,14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3、2010年12月7日,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质押贷款6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4、2010年11月24日,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质押贷款46,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5、2011年2月1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_抵押贷款2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6、2011年3月10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抵押贷款2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一年。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2011年4月8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2011年4月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亚光 2011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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