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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1月3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502,380,025日元(相当于4,000万元人民币)收购Panasonic株式会社内部分公司Energy公司在湘南工厂开展的车载用镍氢电池事业所需的生产设备、销售、研发部门及客户资源在内的资产,及向科力远授予标的事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向科力远转让湘南Energy株式会社的100%股权。@2、超霸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的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同时本公司将公司持有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的0.54%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科霸公司99.4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力科技持有科霸公司0.54%股权。@3、2011年3月,美国科力远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杨新明先生以现金增资273,025.21美元,增资后的美国科力远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5,888.35.美元,其中杨新明占49%的股权,本公司占51%的股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控股股东以其电池资产认购股份时所作承诺:@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与钟发平承诺2007年4月12日起,五年内不转让其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履行情况:按承诺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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