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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宁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2.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自然人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0年,金融危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渐得到好转,公司抓住机遇,锐意创新,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主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5,209,833.59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484,878.39 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77%。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汽车用动力电池能量包项目建设,使公司能顺利实现向下游产业的纵向延伸,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投入汽车用混合动力电池产业,在加大对原有项目科霸公司的投入的同时,启动了收购松下公司项下生产镍氢混合动力电池的湘南Energy株式会社项目,使公司能够迅速提高生产混合动力汽车用镍氢电池的生产能力,并承接其目前的市场份额,更有利于加速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推动公司向车载用镍氢动力电池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08年11月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2010年9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4亿元,将用于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霸公司,投资于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能量包项目,为公司顺利发展汽车用混合动力电池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

  公司新产品、新工艺取得突破。公司大力加强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投入,特种泡沫材料开始对外销售,并形成泡沫铁镍、特种泡沫镍、泡沫铜等拳头产品,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2010年新产品已获得利润1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管理,管控发展风险,完成了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风险防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突出对产品质量、人力资源、原材料价格波动、供应链等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全公司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继续深化精益生产工作和精益制造工作。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主营资产构成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2010年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形势展望

  在全球经济发展、消费升级,电子电器产品无绳化、便携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泡沫镍、镍电池行业具有广阔市场容量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此外作为关键原材料的泡沫镍具有多孔网状结构、比表面积大、导电传热性能好、有磁性、耐腐蚀等特性,除了在电池材料领域得到充分认同且广泛应用外,在过滤材料等新兴领域以及运用泡沫镍技术生产的其他泡沫金属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如应用于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和空调的过滤材料、催化剂载体、防爆材料、电磁屏蔽等领域。

  由于混合电动汽车技术成熟、安全稳定,并且具备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的现实条件,既不改变现有汽车的制造方法和消费应用模式,又可以大幅提升燃油的经济性能,大幅降低污染排放,成本及价格也为人们所接受,目前正日益受到市场的青睐,市场需求空间广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镍氢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正呈快速增长趋势。

  公司拥有从关键原材料泡沫镍、镍系列动力电池到汽车电池能量包的上下游产业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平台、高端客户资源等多项优势,在危机过后的市场环境中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全球的混合动力汽车,镍氢动力电池以其成熟的技术路径占据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混合动力汽车最具产业化条件,在未来的8—10年 内,必将成为传统汽车节能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的主要方向,而镍氢动力电池也将成为这个阶段的核心主流。

  2、2011年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

  公司拥有从关键原材料泡沫镍、镍系列动力电池到汽车电池能量包的上下游产业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平台、高端客户资源等多项优势。公司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执行如能顺利推进,必将促使国际泡沫镍市场重新整合,极大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定价话语权。

  2011年,公司将完成对拥有世界顶尖的混合动力汽车电池技术之一的日本松下湘南工厂的收购,不仅能够承接其目前的市场份额,更有利于加速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同时,由于其长期以来从事车载用镍氢电池业务,与国际大型车厂有着长久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迅速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公司产品在国内镍氢动力电池领域市场的突破,公司将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鉴于国家对节能汽车推广将逐步落实到位,节能汽车将成为中国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在未来的五年到十年中,混合动力汽车将成为传统汽车节能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的主要方向。此次战略融资的成功将有利于科霸公司生产的混合电动汽车用镍氢动力电池组及车载工程化能量包项目早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迅速提高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必将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方向上的前进助推一臂之力。

  3、2011年公司主要经营计划

  2011年,公司仍将面临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原材料金属镍价格波动的风险、市场开拓的风险等,面对市场的风险和挑战,公司将在新一年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经营模式,提升经营质量,力争取得较大的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精益制造技术和加强精益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各项费用支出,通过金融套期保值业务尽量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加速产业升级。常规泡沫镍向汽车动力电池专用泡沫镍及镍铁、泡沫铜、耐高温材料等特种泡沫金属转型,推进镍氢动力电池设备、产品与市场的升级,加速乘用车和客车动力电池能量包及BMS的研发、批量生产以及商品化,力争成为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的供应商。

  三是加强车载用镍氢动力电池的市场推广,承接湘南Energy株式会社原有市场份额,并利用其多年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经验,继续扩大与国际大型车厂的合作;同时利用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强与国内车厂的合作,达到在国内车载用镍氢电池的大突破、大发展,取得混合动力汽车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

  四是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完善公司产业链和产业布局,同时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五是积极引进国际性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性人才,通过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激励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的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及营销团队力量。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一:2008年11月本公司分别起诉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和凯丰公司侵犯公司专利权,本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专利权;2、判令英可沈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800万元人民币,判令英可大连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990万元人民币;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09年9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凯丰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本公司ZL95102640.2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分别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9,814,197.96元和人民币24,774,350.00元;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由于被告英可大连公司和英可沈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二:2010年6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英可沈阳公司(现名: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沈阳)有限公司),英可大连公司(现名: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诉讼请求:(1)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2)撤销(2010)湘高法民三终字第1号、第2号民事判决和(2008)长中民三初字第0501号、第0502号民事判决;(3)判令由科力远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申字第1372号、(2010)民申字第13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此案指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注三: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有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本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长沙人保立即向力元公司支付保险金26,726,242元;2、依法判令长沙人保赔偿力元公司损失155,524.76元;3、依法判令长沙人保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注四:经友好协商,诉讼双方一致同意对本次事故以保险赔偿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整赔付结案。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0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募集说明中披露的情况一致。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决策有效,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并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况。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下转B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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