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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1-00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邮件、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1年4月28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副董事长李少华先生、董事陈宗冰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赵文静女士、董事苏宏伟先生代为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初育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189,191.0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6,875,495.3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2,541.11 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955,952.27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228,906.49 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10 年度不进行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董德芹女士、邵莉女士、孙喜来先生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0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及2011年度生产经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年审计报酬35万元。 独立董事董德芹女士、邵莉女士、孙喜来先生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提案》; 续聘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部分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 年5 月28日上午9:00在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现场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3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2、截至2011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时间:2011年5月26日17:0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宏伟 邮编:016032 联系电话:0473-4663855 传 真:0473-4663855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1年5月 日 生效日期:2011年5月 日至2011年5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受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1-00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薛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白雪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经与会监事推荐,会议由监事白雪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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