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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雷小阳董事委托翟锋董事出席并表决。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总裁汤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新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10年同一控制合并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根据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的要求,视同丰田学院自归属于华晨集团起便一直归属于申华合并。同时,根据2010年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4号》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此规定需作追溯调整。根据以上两项,公司对上年同期相关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新华内燃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55.8%和44.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5217.3万元和4132.7万元,共计9350万元。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晨汽车集团将持有绵阳华瑞100%股权,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再持有绵阳华瑞股权。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了西安曲江新区编号为“QJ3-7-92”地块的竞拍,并以55,65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 (详见公司2011-04、08号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待执行的现金分红计划。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祁玉民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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