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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1-02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曾于2010年12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海量存储10%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本次的股权出售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有关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12月8日出具的决议,公司分别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海量存储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0〕09030107)和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10032044号)。截至2010年9月30日,海量存储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69,847,201.95元人民币,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98,648,574.38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5,986.49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结合当前国际环境及股权交割期间可能存在的汇兑风险,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海量存储另一股东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脑”)于近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合计20%股权,首次挂牌总价合计为12,000.3324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转让所持全部1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6,000.1662万元人民币。待挂牌程序完成、确定交易对方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起草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提交下一次董事会审议。 三、 其他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证券代码:000021 公告编码:2011-01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监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长城开发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海量存储10%股权的挂牌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1-021)。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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