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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1- 13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的书面通知,会议于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茂新先生主持,监事3人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没有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按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半年内节省财务费用92.2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1-14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四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传忠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 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1-1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4号”文核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乐种业”)向6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875,968股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5,969,98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增发募集资金18,485.64万元,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余额24,174.88万元。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没有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按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原因以及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加之公司主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流动资金占用增加。公司使用4,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银行贷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2.2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的承诺 :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增智、卓文燕、程德麟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将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而提出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出具意见如下: 丰乐种业拟使用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1-1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将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而提出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李增智、卓文燕、程德麟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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