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公司财务负责人何志良及会计部经理王正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1-23

  中天城投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5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实参加会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司公告。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司公告。

  该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为何志良先生。

  公司作为贵州辖区6家实施内控规范试点公司之一,在2011年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公司重点工作来抓。近几年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和管理变化大,公司把风险控制摆到重要位置。现征得个人同意,更好地让公司副总裁李梅女士专注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等工作,同时培养新的财务接班人,公司副总裁李梅女士主动辞去财务负责人,建议由财务中心副总经理何志良担任财务负责人。

  李梅女士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及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工作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尤其在合理有效的组织、运用公司资金等方面,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由衷表示感谢,希望李梅女士继续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何志良先生简历如下:

  何志良,男,生于1971年,大学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职于国营国光电子管厂计划处、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兼部门经理,现任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除上述信息外,何志良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中天城投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

  该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拟认购重庆普瑞格斯公司增资并实施控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购重庆普瑞格斯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实施控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4500~5000万元通过认购重庆普瑞格斯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普瑞格斯)增资达到对重庆普瑞格斯控股的目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重庆普瑞格斯及其股东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在《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已明确将积极参与国内锰资源整合,不断扩展公司锰资源开发和深度利用领域,以锰系动力电池及相关材料的生产作为落脚点,此次合作正是贯彻落实《董事会工作报告》发展目标的一项具体体现。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都在研究以磷酸铁锂为正极材料的动力电池,市场化进程较为缓慢。反观国际市场,改性锰酸锂为正极材料的动力电池已占据主导地位。

  重庆普瑞格斯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建川,是一家集基础研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正致力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用改性锰酸锂材料、三元正极材料、NCA正极材料和层状锰酸锂正极材料的研发。目前,重庆普瑞格斯所研发的改性锰酸锂材料和三元正极材料在试生产中性能稳定,但尚未量产。重庆普瑞格斯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产品研发,除试生产过程中销售部分样品外,未获得持续的经营收入。截止2011年3月31日,重庆普瑞格斯公司总资产706万元、净资产323万元、未分配利润-177万元(未经审计)。

  重庆普瑞格斯拟增资额为人民币4500~5000万元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原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由中天城投全额认缴。具体的认缴金额,以及作为注册资本的金额、列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以审计、评估所确认的重庆普瑞格斯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由中天城投持有重庆普瑞格斯的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1%。

  重庆普瑞格斯中试过程中所生产的改性锰酸锂材料现已完成了常温循环测试、安全性能测试,大部分理化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重庆普瑞格斯正计划进行高温性能测试,并尽快实现产品定型。重庆普瑞格斯因采取了独特的生产工艺,今后的工艺放大装置可建成为千吨级大型生产线,有利于快速低成本规模扩张,迅速进入国际、国内改性锰酸锂材料正极材料市场。公司现正积极与重庆普瑞格斯开展工艺放大生产线的优化设计、新厂区选址、市场调研和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

  公司将积极稳妥地推进认购重庆普瑞格斯公司增资工作,聘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其资产特别是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认定,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目前尚未与重庆普瑞格斯及其股东签订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是否能够完成收购及收购后最终持有的股份比例具有不确定性;由于重庆普瑞格斯的改性锰酸锂等电池正极材料,尚未形成量产和正式对外销售,投产后是否能按预期达到目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虽看好锂电池等正极材料的未来市场前景,但目前无法预测锂电池等正极材料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影响程度。

  该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悦 读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