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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杜和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礼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艳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1.1 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1月27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中信银行南山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 2、2011年3月2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两年。 3、2011年3月8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中信银行南山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 4、2011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铝基片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办公场地及宿舍。 5、2011年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子公司关于与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联数源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该等议案。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书面问询,电话沟通主要是谈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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