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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1-023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连锁店发展项目概况 公司2007年和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均包括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两次项目名称相同,以下合称“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其作为公司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公司将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在华北、西北、东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发展250家连锁店。 二、连锁店发展项目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 由于从项目规划到募集资金到位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市场环境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同时由于符合公司开店标准的优质店面资源相对稀缺,使得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原定发展店面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合适的店址。基于前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连锁店发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近期的连锁发展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分别对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合计35家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后,原连锁店发展项目的投资方案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的实施地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1-024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随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认为公司已经符合《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10年11月26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248位激励对象授予8,469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4.5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苏宁电器股票的权利。8,469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总数占本激励计划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1%。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1年4月6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6,996,21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根据上述授权以及分红派息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该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5-0.1=14.4(元) 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尽快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待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应及时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1-021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 月18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4 月29 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李东先生、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独立董事孙剑平先生、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因其它公务安排,无法到会场参加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1-022号公告。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公司2007年和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均包括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连锁店发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近期的连锁发展规划,同意分别对2007年、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两次项目名称相同)中部分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1-023号公告。 三、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为民、金明、孟祥胜以及任峻先生作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按照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详见公司2011-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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