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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1.3 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审阅。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3.3的说明。

  1.4 于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母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家从事煤炭、电力及相关业务子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详见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1年3月31日,除神华财务有限公司的收购尚在履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外,上述收购已于2011年2月28日完成交割(即合并日为2011年2月28日)。因此本报告中的2011年一季度相关财务、业务数据均已包括目标公司(除神华财务有限公司外)的相关数据。

  由于本公司和目标公司均受神华集团公司所控制,上述收购被反映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报告中上述收购前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为与相关财务数据相配比,本报告中上述收购前相关期间的运营数据亦进行了重述。

  1.5 本公司董事长张喜武博士、财务总监张克慧女士及财务部总经理郝建鑫先生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及完整。

  1.6 除另有所指,本报告内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报告期公司经营回顾

  报告期内,在张喜武董事长和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做好生产组织、运输统筹、市场营销和注资收购等工作。煤炭产量平稳增长,资源获取工作实现突破;发电板块加强营销,运营水平优于同业;路港航板块建设和运输并重,加强组织协调,有效保障运输效率;通过抓煤源、调结构、建储点、拓市场,煤炭销量实现较快增长;总体上,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煤产量达到70.4百万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27.3%;煤炭销售量达到93.4百万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26.7%;总售电量为366.7亿千瓦时,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24.1%。

  按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89百万元,同比增长41.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67百万元,同比增长17.3%;基本每股收益0.526元,同比增长17.3%。

  公司将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的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工作与资本市场工作协调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扎实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努力加强煤电路港航各板块业务的统筹与协调,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大销售战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国际化项目进展;加强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的质量和精细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与各项业务的深度融合;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3、公司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及指标

  ■

  注:1、本公司一季度末总资产规模较2010年末略有下降,导致资产减少的主要因素是:(1)公司2011年一季度偿还借款导致资产与负债同时减少;(2)公司收购神华集团公司部分股权或资产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准则要求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2011年支付对价时冲减资本公积,导致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

  2、本公司收购神华集团公司部分股权或资产支付对价冲减资本公积,降低了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的增长幅度。

  ■

  单位:百万元

  ■

  3.2 主要运营数据

  ■

  ■

  注:2011年1-3月的运营数据包括了本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完成的神华集团公司部分股权或资产的2011年1-3月份的运营数据。详情请见本报告1.4节的说明。

  3.3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1)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应根据煤炭产量计提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中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的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2010年及以前,按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应反映企业重组时资产评估值。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土地使用权作为预付经营租赁款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因此,2010年及以前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及相关递延税项影响。根据2011年1月1日起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一号修订,企业重组时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资产的认定成本。本公司本报告期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一号修订的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以前期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的比较数字进行了重述。因此,相关长期资产的评估增值在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不再产生准则间差异。

  3.4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表

  (1)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366,400户。其中,A股股东(含神华集团公司)总数为363,669户,H股记名股东总数为2,731户。

  (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1年1-3月,按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营业收入为47,389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33,575百万元),同比增长41.1%。营业利润为15,908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12,922百万元),同比增长23.1%。净利润为12,175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10,350百万元),同比增长17.6%。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67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8,921百万元),同比增长17.3%。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

  ■

  单位:百万元

  ■

  单位:百万元

  ■

  ■

  4.2 煤炭分部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煤炭销售量和价格明细表(以下列示的煤炭价格均未计入增值税):

  ■

  特别提示:以上表格列示的煤炭销售加权平均价格受到销售方式、产品品质以及不同销售类型销售量的影响。以上表格列示的合同销售价格是实现的加权平均价格,不应被视为公司签订长约合同的标价。

  报告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司国内长约合同中的2011年度重点电煤合同标杆价(5,500大卡/千克,港口平仓价)维持上年度570元/吨(含增值税)不变。

  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公司国内现货煤炭销售价格参照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基础进行定价,每周调整一次。

  (2)煤炭分部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明细表:

  ■

  2011年1-3月,煤炭分部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为115.2元/吨(2010年同期(重述):108.2元/吨),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以及工资水平上涨。

  报告期内,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较上年同期(重述)相比下降9.5%,主要原因是自产煤折旧及摊销成本增幅低于商品煤产量的增幅;较上年同期(未经重述)相比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收购的神华集团公司相关自产煤业务的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较低,拉低了本公司整体的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

  4.3 行业环境

  2011年一季度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率为9.7%,连续三个季度增速保持在9.5%-10.0%之间。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助于煤炭需求的较快增长。

  一季度国内动力煤需求和供应都实现较快增长。主要耗煤产品如电力、钢材和水泥产量分别同比增长13.4%、13.7%和18.1%;同期全国原煤产量为7.92亿吨,同比增长8.3%;全国煤炭进口量为3,237万吨,同比下降26.4%,煤炭出口量为578万吨,同比增长1.3%,一季度净进口煤炭2,659万吨,同比下降31.3%。受宏观经济持续向好、陕西和内蒙等省区煤炭资源整合继续推进及煤炭进口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动力煤现货价格呈现高位小幅波动的态势。环渤海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年初为779元/吨,一季度最低为767元/吨,一季度末为773元/吨。

  预计2011年后三季度国内动力煤供需总体平衡,受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不同地区、部分时段供应偏紧或富余的状况。2011年全年动力煤现货价格将呈现高位波动的状态。

  ■

  (以上行业环境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煤炭市场网)

  注:1、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第三方,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2、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是环渤海地区秦皇岛港、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黄骅港六个港口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水平以及价格变动情况的指数体系的总称。包括各港口动力煤价格与综合指数两个部分。综合指数为各港口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该指数自2010年10月13日起正式公布。详情请参考www.china-price.com.cn或http://www.osc.org.cn。

  4.4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母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家从事煤炭、电力及相关业务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详见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1年3月31日,除神华财务有限公司的收购尚在履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外,上述收购已于2011年2月28日完成交割。神华财务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29日完成交割。

  (2)本公司于2011年3月5日发布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街台格庙勘查区煤炭资源的公告》(临2011-006)。本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新街台格庙矿区的探矿权并开展矿区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目前探矿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新街台格庙矿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资源储量预计130亿吨,是神东矿区周边尚未开发的大型整装煤田。矿区资源条件适宜大规模机械化开采,可规划建设年产亿吨级商品煤的现代化矿区。新街台格庙矿区与神东矿区相邻,整装勘查开发,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基础设施,发挥煤电路港航一体化运营优势,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5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公司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

  注: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

  4.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8 本公司没有向股东宣派或派付季度股息(包括现金分红)的计划。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张喜武

  董事长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1-02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喜武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批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

  2、授权由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和凌文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就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其认为合适或必须的修改,并按境内外上市规则要求进行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神华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独资设立神华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神华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公司现金出资5亿元,持有100%的股权。

  2、采用股权转让或增资等形式,将公司目前在上海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北京神华昌运高技术配煤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神华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注入神华销售公司,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整合,组建以神华销售公司为核心的、包括其子分公司在内的神华销售集团。

  3、授权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办理上述设立公司及组建神华销售集团的有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转让协议等)及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设立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独资设立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公司现金出资港币10,000元,持有100%的股权。

  2、授权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和凌文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办理设立公司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等)及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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