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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陈道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西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西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第1期《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规定,“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投因所投资单位新北洋2010年3月增发股份导致本集团视同处置投资收益增加91,704,315.10元,本集团对上年同期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调整,本期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上期金额按调整后的数据列示。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集团”)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69,900,747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2010年1月14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鲁信集团承诺:“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要求,本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愿意承担高新投的国有股转持义务,同意以鲁信高新的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的方式替代高新投的转持国有股”。报告期内,高新投投资参股的通裕重工成功发行上市,为此,鲁信集团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具承诺函,愿意承担通裕重工在首发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转持义务。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372,179,6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江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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