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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9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敏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64,4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4,000,000股的76.6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金禾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6,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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