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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旭飞投资 公告编号:2011-017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在审议第一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9日14:00开始;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8日--2011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1年4月29日15:00;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6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 持 人:董事长张质良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805,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2%,具体情况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9,695,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及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共计48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1,11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95%。 (二)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审议案及表决情况 特别提示:审议第1项议案时深圳市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故其所持有股份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1、关于海发大厦二期物业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1)现场表决情况 同意2,311,01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反对9,895,21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07%;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11,102,266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5%;反对7,828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5%;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413,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53%;反对9,903,042股,占出席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1)现场表决情况 同意19,800,569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68%;反对9,895,21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2%;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11,102,266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5%;反对7,828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5%;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902,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反对9,903,042股,占出席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鹏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金付、崔丽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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