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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2011年4月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王国刚、张德荣、邝志强先生声明: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先生、总裁储晓明先生、财务总监周炯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系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海信托秉承“诚信稳健、忠人所托”的经营理念,专注于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行业,坚持差异化、风控优先策略,将创新视为发展的动力,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信托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中海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645亿元,全年累计管理信托资产规模3,224亿元,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2010年,公司不良资产继续保持为零,连续七年没有新增不良资产、没有发生任何信托计划不能按时兑付的情况。 2.1.1 公司情况简表 ■ 2.1.2 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2.1.3 其他事项 2.1.3.1 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作为本次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年报全文将备置在公司营业场所及网站供查询。 2.1.3.2 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A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2.1.3.3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大厦14层 邮政编码:200120 2.2组织结构 图2.2 ■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股东总数:2个。 表3.1 ■ 注:最终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名称一栏中加★表示。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表3.5 ■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经营目标:依托金融创新,探索产融结合,注重合规经营,成为以现代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综合金融服务为手段,专注于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信托公司。 经营方针:以保障委托人合法利益为最高准则,秉承合规、稳健的经营思路,实施大机构、大项目的“双大”策略,走低风险、差异化的发展道路,追求风险可控的经济效益。 战略规划:公司确定了创新引领、人才为本、风控优先、结盟发展、文化保障、差异化和专业化七大发展策略,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分别制定了信托业务、风险控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信托及自有业务,主要业务包括信托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事务性信托业务。 信托投行业务,包括基于实业领域的信托投行业务、基于银行信贷资产的信托投行业务两大类。基于实业领域的信托投行业务,是以产融结合为核心,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等企业提供以规模化、标准化的结构化私募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服务,包括信托贷款、资产支持信托计划、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股权信托、财务顾问等。基于银行信贷资产的信托投行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理等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以固定收益类和资产配置类的资产管理产品为主,以商业银行理财部门、私人银行部门和国内的超高净值私人客户为重点对象的财富管理业务,包括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QDII业务、主动管理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业务等。 事务性信托业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受托业务。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资产分布“其他”项主要包括信托产品投资等。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1、能源、交通、基础设施行业未来几年仍将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为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业务拓展空间。 2、公司加速战略布局,确立业务定位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秉承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风控体系日趋完善;树立起稳健经营的品牌优势;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团队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积累了一批优质的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资源,具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 4.3.2不利因素 1、监管政策频繁出台,对信托公司也已形成的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有所冲击,对公司的资本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2、理财市场竞争加剧,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不干涉公司经营,董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提高业务的安全性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以利润作为对经营层的主要考核指标,追求风险可控前提下效益的稳步增长,为公司营造了健康的内部控制环境。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稳健和风控优先的内部控制文化深入人心,在数次监管机构组织的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中得到较好评价。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涉及项目投资及资产处置、人事任免、费用支出、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集体审议。公司建立了从股东(大)会到普通员工的分级授权体系,形成了由股东(大)会等“三会”、管理层、专职风控部门和一线员工组成的全过程内部控制体系。在重要岗位上,均做到双人双岗,强化了岗位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公司还根据各业务板块特点,确立了比较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建立起动态的制度管理体系,提高制度的适用性与可持续性。公司设立首席风险控制官,负责公司风险文化的普及,风险政策和制度的完善以及全面风险管理相关牵头工作。公司设立风险管理总部,对项目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发挥风险防火墙的作用,较好隔离业务前台与后台。公司设立专职的总稽核,并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稽核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就公司管理层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提交独立报告。 公司近几年加强了信息化建设, ERP系统(SAP)、安硕信托业务管理系统、金手指清算估值系统、恒生资产管理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等逐步完善,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管理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面对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公司注重系统风险的防范,提高了项目的准入门槛和审查标准,加大了项目后期管理力度,完善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开展了以基础流程、基础制度、基础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增强了公司抵御危机的能力。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已根据银监会要求和公司经营需要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信息披露、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机制,并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2010年4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报纸上刊登了公司2009年年报,受到较好反响。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对于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关联交易、高管更替等重大事项,公司均履行了完备的报备或报批手续。对于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公司均给予及时、详细的信息反馈或制定整改措施。公司还邀请监管机构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场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事务处理信息的有关制度,确保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已初步建立起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纵向监督体现为董事会、监事会对经营班子的监督制约、经营班子对业务部门的监督制约;横向监督主要体现为四个管理委员会(风险、人事、财务和关联交易)对经营班子的监督制约,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根据金融企业特点,已建立双岗、双签和双账制度。同时,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对整个公司的风险、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定期进行检查,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公司设有总稽核一职和独立的稽核审计部,在董事会和总裁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他们独立于所有的业务和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和经济责任进行稽核审计。凡涉及日常工作及操作层面的稽核审计,对总裁负责;凡涉及对公司经营层面的监督,对董事会负责,稽核审计部门每季度独立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4.5风险管理概况 风险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能力是金融企业最核心的技术和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公司的理念是“只有风险可控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建立了较健全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和机制,基本形成了前、中、后台相分离、信托资金运作与自有资金运作相分离的风险管理框架。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 公司的前台由信托业务总部、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部构成,分别负责信托业务开拓和固有资产管理。 公司的中台由风险管理总部和公司四个非常设的委员会组成,中台的主要作用是集体决策和事中控制。风险管理总部的职责是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风险。四个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业务、财务工作、机构人事安排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在相关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公司制定了上述四个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明确职责和议事程序。 公司的后台由信托事务管理总部、稽核审计部和综合管理总部形成,其职责是完成信托资金托管清算、财务核算、审计监督、行政人事等后台支持。 4.5.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表现为:在开展信托业务时,交易对手或融资方违约造成的风险;其他信托公司的信用危机而引发全行业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小。公司无不良资产。 公司设立了信托业务总部、投资管理总部、信托事务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稽核审计部等部门,按照职能划分,进行机构分离,强化制约机制;通过流程再造,标准化程序设计,完善了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其变化,防范信用风险;通过设定客户准入门槛及业务准入标准,筛选出高质量客户;通过实行重点客户、区域倾斜、保持一定程度的客户集中度,在依托各种信用增级手段的基础上,切实降低了信用风险;通过法律条款的设定,借助外部律师的专业意见,提高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 4.5.2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经营过程中由于股票价格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利率变化、汇率变动等金融市场波动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与股票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挂钩的特定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中。2010年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频仍,公司证券投资信托的净值随之波动,委托人/受益人的获利难度增大;同时,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也对公司投资的金融股权的价值造成了一定影响。 公司成立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机构。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机构对证券交易部门提交的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进行审议,决定资产配置比例、行业分配比例等。对市场风险的控制主要通过定期对宏观经济运行和政策趋势、证券市场发展政策和思路等方面因素进行跟踪研究,及时作出相关的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等方式实现。公司对证券投资业务应当采用限额管理,确保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止损限额等,风险限额设定后不得随意突破。公司通过压力测试评估市场风险亏损承受能力。证券交易部门在制定主动管理的投资方案中明确各证券品种止损线、警示线、止赢线等量化指标,经风管会批准后由风险管理总部和证券交易部门负责对止损止赢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和人工监控,对发生大幅波动及达到止损点的投资品种及时采取措施。 4.5.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影响。2010年度,公司未发生因内部原因或外部冲击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也未发现滥用操作权,追求私利的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以SAP系统为核心的业务系统平台,所有业务实施和后台管理均通过系统完成,减少了手工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损失;逐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制定了各种业务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制度,对本公司每一项业务内容,均制定了操作细则和操作流程,明确流程中每一环节的责任及权限;对各个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岗位标准,在强化目标管理的同时坚持过程控制,防范人为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本公司依据行业监管要求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充分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用以弥补由于公司的可能过失而导致的信托业务损失,充分保障受益人利益。 4.5.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同等原因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公司未发生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合规和法律风险。 公司所有重大合同均通过法律事务岗审核同意,并出具独立意见;重大、创新和复杂项目均聘请专业外部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法律意见书后方可实施。公司设有首席风险控制官监控公司整体运营风险,并设立专门的合规岗,负责业务的合规审查和制度完善。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 计 报 告 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3082号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5.1.2资产负债表 资 产 负 债 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3利润表 利 润 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报告期与上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均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无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以下明细表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期初指2010年1月1日,期末指2010年12月31日。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 6.4.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4.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是指由公司自主开发并主动管理的融资类信托项目产生的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 表6.4.2.2.1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本公司视创新为发展的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利用跨市场配置的信托制度优势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 2010年,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升公司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拓展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线。公司发挥在结构化证券、贷款转让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综合优势,推出了国内首家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理财宝/融通宝”开放式组合管理的增强型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创立了中海信托在外资银行业内的资产管理品牌。推出首款世博概念理财产品 “泸州老窖特曲绝版老酒信托理财产品”,通过创新将实物消费与投资理财结合,丰富了客户的投资渠道。继2009年获得中国银监会QDII业务资格批复之后,2010年1月获得外汇管理局批准的2亿美元QDII额度。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清算结束903,606.00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无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67,421.69万元,税后净利润52,164.35万元。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16.43万元、一般风险准备(即信托赔偿准备金)2,608.22万元,本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50,00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699.88万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2,039.5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信托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营业收入×100% 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 =(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股东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0年1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免去陆静民先生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张兆善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1年1月,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选举张兆善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2010年1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陈军营销总监职务,聘任魏志刚担任公司营销总监。 3、康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2010年5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其公司副总裁职务。 4、冯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投资总监职务,2010年5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其公司投资总监职务。 5、因公司推荐陈军担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8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其公司副总裁职务。 6、因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撤销合规总监岗位,设置首席风险控制官岗位,2010年8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胡旭鹏兼任公司首席风险控制官职务。 7、2010年8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魏志刚兼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其任职资格于2010年11月16日经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魏志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0]837号)文件正式核准。 8、2010年8月经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朱恩惠担任运营总监职务。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5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上海银监局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3日对我司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3月31日开展的信政合作和银信合作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意见》(沪银监发[2010]383号)。上海银监局经过检查认为,此次被检查的信托项目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信托文件要求开展,信政合作业务运作正常、整体风险可控,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风险管理工作;银信合作业务合规,但在提升自主管理、完善项目前期调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针对不足,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上海银监局,从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实施业务转型强化主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 8.6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本报告年度,公司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8.7其他重要信息 1、2010年6月3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诚信托”奖评选颁奖典礼上,中海信托荣获2009年度“诚信托-卓越公司奖”。 2、2010年7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社举办的“信托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暨第三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颁奖典礼”上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大奖。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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