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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1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9日下午13:0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阮伟祥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8057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967,201.1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596,720.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880,565.16元,扣减2010年6月已分配股利146,841,593.00元,201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98,409,453.22元。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赞成46805778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对相关公司核定2011年全年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本公司在对下属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期间,在本公司有融资需求的情况下,由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其中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3亿元的反担保,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1.6亿元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11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一年指自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二年或三年以此类推,在该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 赞成46128161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反对67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张声律师见证。吕崇华、张声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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