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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1-01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所持公司股份法院判决过户给个人及其偿还股改对价的公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为社团法人,是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股东。2009年9月10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茂南法民初字第458号民事判决书(下称第458号判决),确认互助会所持公司股份1771435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为215名实际股东所有。 鉴于2008年2月25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伟业)已代互助会即215名实际股东垫付了303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股改对价,215名实际股东要取得其股权流通权,须先支付裕丰伟业公司代垫的股改对价。 2010年2月4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第458号判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为171名股东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1289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股份已过户至171名实际股东名下, 171名股东已向裕丰伟业公司偿还了股改对价共计26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股份已过户到裕丰伟业公司名下。至2010年2月5日,尚有44名实际股东持有的214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限售流通股登记在互助会名下。 2010年4月2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每10股送1.5股,至此,44名实际股东持有的214891股限售流通股增加为247127股限售流通股。 2010年7月5日,经茂名市油城公证处公证,实际股东柯少珍所持有的股份由其两个儿子陈波、陈柱继承。至此,尚有45名实际股东持有247127股限售流通股登记在互助会名下。 2011年4月19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第458号判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44名股东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其中42名股东已向裕丰伟业公司偿还了股改对价共计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8%),股份已过户到裕丰伟业公司名下。2名股东不同意支付股改对价,股份过户至该两名股东名下。 截至报告日止,互助会共有213名股东已向裕丰伟业公司偿还了股改对价,股份已过户到裕丰伟业公司名下。另有2名股东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不同意支付股改对价;有1名股东(郭圣兴,持股6755股)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附:股东持股及偿还股改对价情况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30日 42名股东持股及偿还股改对价情况表
不同意支付对价的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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