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接B18版)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一号楼东区2008室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电话:010-85866870

  传真:010-85866877

  联系人:门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门熹、陈静

  四、基金名称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主题,稳健投资,力图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均可突破局限,在长期内获得超过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与基金管理人构建的备选主题库相关联的个股;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实施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具体由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1.资产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组合。

  在具体的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采用在市场中验证有效的LEPV模型,根据市场流动性、经济发展状况、国家政策倾向以及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状况,判断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时机,从而动态优化资产组合,以达到建立一个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可获取较高收益的组合的目标。

  2.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由构建备选主题库、筛选主题、精选个股和构建组合四个步骤组成。

  (1)备选主题库的构建

  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行业特征、特殊事件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精选主题,建立备选主题库,并且积极调整主题库,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主题库。

  1)主题发掘

  我们将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度、行业特征、特殊事件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力求完备地、前瞻性地发掘可应用于市场中的投资主题,构建备选主题库。

  ①宏观经济

  宏观经济角度主要是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的结构性特征、经济周期以及投资者对宏观经济的预期等角度进行观察和研究。

  ②政策制度

  中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较明显的政策驱动性特征,受益于财政刺激等利好政策的部门将获得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我们以政策制度倾向为标准发掘该类主题。

  ③行业特征

  行业特征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竞争强度和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特征。例如,在产业资本利益的驱动下,并购重组成为某些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比较突出的是,在争夺资源产品定价权的动机下,资源型产业的并购重组提速的趋势较为明显,而并购重组能给上市公司带来价值重估型投资机会,从而具备了主题性的投资意义。

  ④特殊事件

  市场上还有一些主题存在时间相对较短,其驱动因素可能仅仅是某个事件。发掘和研究事件性的主题,有助于把握较为短期的投资机会。

  除以上观察角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新的观察投资主题的角度,我们也将经过详细的研究之后,纳入到我们主题挖掘的体系当中。

  2)主题库更新

  主题研究不是一劳永逸的过程,我们将从上述逻辑出发,持续地跟踪相关要素的趋势性和结构性变化,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主题库,以实现备选主题库的动态更新。

  (2)主题筛选

  在建立了备选主题库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前瞻性、标的可投资性以及市场关注度等标准,筛选当前具有投资价值的主题,并按照我们对主题的重要程度的判断赋予备选主题以不同的权重。

  1)前瞻性是指从宏观经济和市场微观环境,以及政策预期的结构性或趋势性变化的角度出发,判断所选主题是否已被市场充分理解。若在市场之前介入前瞻性的主题,便可享受时间上的溢价,而若此主题已被市场充分理解,则介入风险可能会较大。我们将从宏观经济和市场微观环境结构性或趋势性变化的角度出发,关注敏感时间窗口,前瞻性地把握主题。

  2)标的可投资性是指所选主题是否有足够的投资标的与之相对应(具体应看股票数量、市值覆盖是否足够),以及投资标的本身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若可关联股票群足够广泛,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而若可关联股票较少,则存在较大的集中度风险。

  3)市场关注度主要指市场对所选主题的理解和预期程度,我们将从市场情绪、资金流向、卖方研究集中度等角度进行甄别。市场对该主题的投资情绪高涨、资金流向明确、卖方研究集中度较高,则我们认为该主题的市场关注度较高。

  在挑选出合适的主题的基础上,我们将从上述三个标准出发,按照我们对主题的重要程度的判断赋予备选主题以不同权重:最具有前瞻性,同时市场关注度良好,标的可投资性强的主题将被赋予最高权重;前瞻性和市场关注度中等,具有合适的标的可投资性的主题将被赋予中等权重;将前瞻性和市场关注度较低,同时具有稍差的标的可投资性的主题将被赋予较低权重。

  (3)个股精选

  本基金将按照最大范围覆盖原则将筛选出来的主题关联到相应股票群中,从而这些不同主题所关联的股票群便组成了对应主题库的备选股票库。最大范围覆盖原则是指在将主题关联到相应股票群的过程中,本基金的研究团队会根据主题筛选的结果,结合第三方研究和市场认知程度,从该主题是否对个股基本面状况产生影响、是否历史上存在联动关系、未来产生关联的可能性等角度出发,在本基金允许投资的基本股票库中,最大可能的筛选出与备选主题相关联的股票群。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个股与既定主题间的关联度以及股票本身的投资价值,精选股票,并根据定量以及定性分析的结果,赋予备选股票以不同的投资价值权重。

  1)构建主题库对应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将按最大范围覆盖原则将所选主题关联到相应股票群中,从而这些不同主题所关联的股票群便组成了对应主题库的备选股票库。

  2)关联度分析

  在经由最大范围覆盖原则产生的股票群中,我们需要对其中的个股与相关主题的关联度做出分析。我们主要从盈利影响度、市场认知度和历史联动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3)投资价值分析

  在个股的投资价值分析的层面,我们将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对股票的基本面情况、估值水平进行分析,并结合基金经理和研究团队的实际调研,对个股赋予投资价值权重。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主要从两个层次进行分析:一是通过对企业财务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和成长能力指标)进行分析,判断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和成长空间;二是通过对估值指标的分析,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

  从财务角度来看,我们主要关注四方面的指标:

  ①盈利能力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销售毛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每股收益(EPS)等--这是判断企业赚取利润能力的基本指标,我们会结合历史数据、卖方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对未来数据变化做出研判,从而力图对企业的成长性作出基本的判断;

  ②营运能力指标,如总资产周转率(ATO)--这是销售额和总资产的比率,其综合考察了长期资产和短期资产,显示了公司总体的投资效率,周转率越快反映公司销售能力越强。

  ③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TDO)--这是负债总额(长期债务加短期债务)与资产总额(债务类资产加权益类资产)的比率。

  ④成长能力指标,如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这是企业三年内净利润增长的平均比率,反映企业的利润增长趋势和效益稳定程度,较好地体现了企业的发展状况和成长能力。

  从估值角度来看,我们主要关注股票的P/B,P/E,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和自由现金流价值(FCF)等绝对估值指标。

  在定性方面,我们主要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情况、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量。

  我们将结合个股基本面情况、估值水平分析,以及定性分析的结果赋予个股投资价值权重。基本面情况良好、估值水平合理,同时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合理,信息透明度高,产品创新能力强的股票赋予较高权重;反之则赋予较低的权重。

  (4)组合构建

  最后,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备选个股的主题权重和投资价值权重,并结合其他投资机会的挖掘,遴选在备选主题库之外的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共同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之后结合行业集中度、组合流动性等因素的考量,进行组合的再平衡,得到最终的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运用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我们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

  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沪深300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发布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的指数;同时,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从而,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具备良好的代表性。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9月15日生效,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0年9月15日至2011年3月14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建仓期未满6个月。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9)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单个交易账户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具体费率如下:

  ■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 – 赎回费

  3、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申购或转换,适用网上交易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具体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费率或收费方式还将在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8月13日刊登的《诺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得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补充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增加了对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介绍说明;更新了监事成员;更新了对现任基金经理的介绍说明及历任基金经理说明;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齐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西南证券、东兴证券、德邦证券、国联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南京证券、中原证券、广发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信息,上述事宜已公告;更新了直销机构及原有代销机构的信息。

  5、删除了原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的生效”两部分的内容。

  6、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赎回业务的开始时间;对“五、申购与赎回的限制”、“十三、基金的转换”、“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做了补充说明;根据基金份额分级后两级基金在费率、净值计算与披露等方面的不同。

  7、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补充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至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8、新增“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补充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9、在“第十九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本基金开通定投业务的相关情况,相关事宜已公告。

  10、新增了“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2011年3月15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30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悦 读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