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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占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000,000.00元,降幅35.56%,主要原因是以票据结算业务量减少所致。 (2)本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95,260,207.56元,增幅39.96%,主要原因是预付原辅料、预付进口设备款增加所致。 (3)本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30,066,633.81元,增幅49.5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建项目开工及原有项目继续投入所致。 (4)本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较年初增加173,424,230.77元,增幅127.31%,主要原因是新设牧场购买奶牛数量增加所致。 (5)本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673,659,539.39元,降幅35.02%,主要原因是本期经销商预付货款较年初减少所致。 (6)本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48,111,750.15元,增幅129.42%,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7)本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1,033,927.07元,增幅65.30%,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利率上调,导致相应利息增加。 (8)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42,308,994.78元,增幅87.65%,主要原因是长期负债转入增加所致。 (9)本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0,000,000.00元,降幅83.71%,主要原因是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本期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2,748,623.55元,降幅50.89%,主要原因是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1)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1,030,465.15元,增幅64.92%,原因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应交流转税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20,279,062.22元,增幅28.89%,原因主要是销量增加、装卸运输费、广告宣传费支出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451,925.11元,降幅191.82%,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6,901,796.09元,增幅1762.17%,原因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269,604.88元,降幅107.55%,原因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6)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13,418,493.98元,降幅81.03%,主要原因是捐赠支出及非常损失减少所致。 (1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7,727,113.40元,增幅93.51%,主要原因是利润增加所致。 (18)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12,130,646.20元,降幅72.01%,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购买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所影响。 (19)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10,528,703.72元,降幅160.07%,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11,750,305.52元,增幅1585.3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借款量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限售承诺事项,即:(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呼市投资公司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呼市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另,呼市投资公司进一步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目前,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违反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刚 2011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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