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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1-02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6,5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26,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9,75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1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高管锁定股份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5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89,75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6060号香年广场A802 咨询联系人:刘强 任英 咨询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电话:0755-296803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5月0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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