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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1-02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1-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7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5月6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5月6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5)本次发行股票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地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10)决议的有效期 11、审议《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2、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审议《公司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5、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1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第4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议案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5月5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4138696 联系传真:(0716)4138696 联系人:李雪炭 5、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A 股收市后,“三安光电”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A 股收市后持有“三安光电”A 股的投资者,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6为例,其申报如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6为例,其申报如下: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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