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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退回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于近日收到《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退回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编号:厦经投 [2011]13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厦门华印全额退回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内容如下:

根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要求你司于2011年4月29日前将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1212万元,退回至厦门市财政局专属账户。

日前子公司厦门华印已将该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1212万元,退回至厦门市财政局专属账户。公司原收到该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时计入专项应付款,现退还该专项补助资金,不影响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亦不影响公司2011年当期损益。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披露了2010-035号公告:《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厦门市规划局不予规划许可决定书》【编号:(2010)厦规集不许第011号】。根据《厦门市规划局不予规划许可决定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无法继续实施。

鉴于上述情况,由于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厦门华印于2010年8月16日向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提交了《关于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退回中央增投、国家重点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华纶印染[2010]25号),要求退回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

二、相关公告情况

1、2010年1月4日披露了2010-001号公告:《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国家补助资金的公告》。

2、2010年3月11日披露了2010-018号公告:《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国家补助资金到账的公告》。

3、2010年8月11日披露了2010-035号公告:《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上述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退回中央增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编号:厦经投 [2011]135号】;

2、《厦门市规划局不予规划许可决定书》【编号:(2010)厦规集不许第011号】;

3、《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转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五批)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六批)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厦发改产业[2009] 64号】。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相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11]第12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公司年报披露存在几个问题并要求公司就有关情况的信息进行补充披露,现就《关注函》中列明的几个问题对公司2010年年报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注函》指出,公司2010年年报“董事会工作报告”部分有关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的披露,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公司字[2010]212号)的规定。你公司在2010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仅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列入合并报表、2010年净利润、2009年净利润、同比变动比例、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比例等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主要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主要产品和服务、总资产、净资产;未披露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等信息。

说明:

公司于2010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列表披露了主要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但是未就子公司业务性质、主要产品和服务、总资产等情况进行披露,现将主要子公司上述信息情况补充如下:

1、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

(1)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30号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5%股权),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9,204.65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0,445.64万元,净资产为18,759.01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606A、1607室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36,999.50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1,279.94万元,净资产为15,719.57万元。

(3)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38,203.92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2,646.11万元,净资产为15,557.81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浙江雷奇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98.56%股权), 注册资本:1,700万元,主营业务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5,823.66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4,182.09万元,净资产为1,641.57万元。

(5)福建众和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众和服饰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服装、服饰产品研发、设计、销售。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众和服饰资产总额为3,734.07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419.56万元,净资产为1,314.51万元。

2、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10%以上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2010年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占比2009年净利润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1,023.6612.11%1,154.12
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3,651.8243.19%4,224.92

这两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9,204.65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0,445.64万元,资产负债率52.15%,净资产为18,759.01万元,营业收入为29,631.40万元,利润总额为1,311.33万元,净利润为1,023.66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36,999.50万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1,279.94万元,资产负债率57.51%,净资产为15,719.57万元,营业收入为46,439.06万元,利润总额为4,690.44万元,净利润为3,651.82万元。

二、《关注函》指出,未按规定在2010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充分披露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公司仅在2010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了商誉的金额、形成原因及是否减值,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过程、使用的折现率等参数选择及其依据。

说明:

公司于2010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列表披露了商誉的期初、期末数以及说明了商誉的形成过程,但未就商誉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过程、使用的折现率等参数选择及其依据等信息进行披露,现补充如下:

(1)商誉形成的过程

本公司收购厦门巨巢、浙江雷奇的股权形成的商誉为547万元,其中:

1)母公司2009年合并厦门巨巢的成本为92.38万元,与厦门巨巢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39.34万元的差额131.72万元,确认为商誉。

2)厦门巨巢于2008年5月份收购浙江雷奇,其合并成本1,878.265万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浙江雷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413.714万元的60.61%计1,462.952万元的差额415.313万元,确认为商誉。

(2)2010年末减值测试说明

1)公司在2010年末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对浙江雷奇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估值咨询,该所出具的估值咨询报告为:(2011)榕联咨字第001号。评估师估算的浙江雷奇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估值为2993.19万元。

本公司2010年末实际持有浙江雷奇的权益为98.56%,按该份额应分享的浙江雷奇权益为2950.09万元,大于期末账面投资成本2864万元的差额为86.09 万元,大于账面投资余额(即若按权益法模拟调整后)2404.67 万元的差额为 545.42 万元。即,长期投资未存在减值。

浙江雷奇2010年可辨认净资产金额为 1875.50万元(即,账面净资产加上房屋建筑物的公允价值调整额),账面投资余额(按权益法调整后)大于可辨认净资产的金额为 529.17万元。

备注:使用的折现率情况

其计算公式如下:

R=rm+rt+rp+rf

其中:

rm:无风险报酬率

rt:行业风险报酬率

rp:经营风险报酬率

rf:财务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按照2010年凭证式(五期)三年期国债利率4.25%选取

行业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取2%

经营风险报酬率的确定:经营风险报酬率2%。

财务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取1.5%

通过上述计算后折现率为9.75%(取整为10%)

2)厦门巨巢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浙江雷奇的股权,实际上为持有该项投资的特殊目的主体。

2010年末厦门巨巢的公允价值为174.12万元(以浙江雷奇的全部权益估值,厦门巨巢按应享有的部分调整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后的金额),母公司对厦门巨巢的账面投资成本为92.38万元,厦门巨巢公允价值大于投资成本的金额为81.74万元,大于账面投资余额(即若按权益法模拟调整后)-427.54万元的差额为601.66万元。即,长期投资未存在减值。

厦门巨巢2010年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20.34万元(合并报表净资产-638.82万元,加上房屋建筑物现值大于以合并日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的资产净值部分161.18万元),权益法调整后的投资余额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上的金额为92.80万元。

综上,以厦门巨巢做为一个资产组考虑,合并厦门巨巢在2010年重算的商誉为621.97万元,大于报表原商誉547万元,故,该商誉不存在减值。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切实按要求进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规范,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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