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简称:新中基 证券代码:000972 公告编号:2011-016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780,000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公司2009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09年8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 年3月25日获证监许可[2010]333号文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九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2,984,665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4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其中,农六师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份;其余七家特定投资者均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了《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5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备注: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482,053,329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9,067,482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新中基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