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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否。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1,726,61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27元),共计分配利润51,798,37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1日,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5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除以下股东外,其他股东股息于2011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的股东: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地址: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人:丁珍珍、刘沣 电话:0753-2511298 传真:0753-251139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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