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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024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隆”)及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国汇”)于2011年4月7日与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万利隆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647,64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万利隆持有公司5.26%的股份;天津国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647,64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天津国汇持有公司5.26%的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利隆及天津国汇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利隆);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国汇)。
附件1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50号1栋9楼901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成发科技 股票代码: 6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2号2A66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2号2A66室 签署日期: 2011年5月3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7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9,647,642股。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6%的股份,导致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动。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万利隆 (一)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陈晓钧、许海燕夫妇,通讯方式为010-69753629。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万利隆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万利隆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万利隆持股目的是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成发科技或者处置其已拥有的成发科技股份权益的具体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利隆不持有成发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利隆将持有成发科技9,647,642股,占成发科技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5.2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申购成发科技非公开发行,获得了配售9,647,642股,占成发科技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5.26%。 (一)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成发科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7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5.35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至本次发行前期间未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不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 (二)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万利隆已于2011年4月8日将本次认缴款以现金方式足额划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指定账户。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部门批准 根据适用法律,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成发科技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一期内与成发科技之间无任何交易,未来与成发科技之间无任何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成发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钧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认购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2号2A66室 联系电话:010-69753629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万利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钧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2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50号1栋9楼901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成发科技 股票代码: 6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层B318室 通讯地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层B318室 签署日期: 2011年5月3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1年4月7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认购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9,647,642股。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6%的股份,导致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动。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天津国汇 (一)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白杰旻,通讯方式为13366888449。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天津国汇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天津国汇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天津国汇持股目的是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成发科技或者处置其已拥有的成发科技股份权益的具体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津国汇不持有成发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津国汇将持有成发科技9,647,642股,占成发科技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5.2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申购成发科技非公开发行,获得了配售9,647,642股,占成发科技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5.26%。 (一)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7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5.35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至本次发行前期间未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不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 (二)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天津国汇已于2011年4月8日将本次认缴款以现金方式足额划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指定账户。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部门批准 根据适用法律,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成发科技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一期内与成发科技之间无任何交易,未来与成发科技之间无任何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成发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执行事务合伙人:白杰旻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体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认购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层B318室 联系电话:13311090051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国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执行事务合伙人:白杰旻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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