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5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1-016TitlePh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登记解除及继续质押公告

2011-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7,800万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8.09%),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了39,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详见2008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5股(详见2008 年4 月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时2011年3月7日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变更为无限售流通股(详见201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因此集团公司于2011年5月3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质押股份数量已变更为无限售流通股14,430万股。

  二、签订新的质押担保合同。集团公司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4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了150,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公证处(2011)锡梁证经内字第3625号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5月3日。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4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理 论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综 合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