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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证券代码:600100 编号:临2011-02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 股分配、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 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0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1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2011 年5 月12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5月18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93,850,554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10 股(每股面值1.00 元)并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派发股利99,385,055.40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3、发放范围:截至2011年5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现金红利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如 QFII 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 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 元。 三、分配、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1 年5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11日 3、新增股份上市日:2011年5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5月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发放现金红利的办法 1、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二)转增股份的办法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987,701,108 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0.2434 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2399888 九、备查文件目录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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