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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7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2011-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0-017。 2011 年4月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报告,并于2011 年4 月29 日如期对外披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于201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的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的受理或最终未被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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