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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信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为旗下中银中国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货币基金(基金代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中银价值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10)、中银双利债券基金(双利A基金代码:163811, 双利B基金代码:163812)和中银全球策略基金(FOF)(基金代码:163813)的代销机构。自2011年5月9日起,中信证券在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等基金销售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 中信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5月 9日起,在中信证券开通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在中信证券开展本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银中国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1) 中银货币基金(基金代码:163802)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163806) 中银优选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中银价值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10) 中银双利债券A基金(基金代码:163811) 中银双利债券B基金(基金代码:163812) 中银全球策略基金(FOF)(基金代码:163813)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中信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 办理时间 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中信证券进行日常基金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中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信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中信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五、 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信证券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信证券的营业网点或拨打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六、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信证券申请开办本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手续费),并不设金额级差。 七、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除中银全球策略基金(FOF)外其他基金的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中银全球策略基金(FOF)申购份额将在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3工作日。 八、 适用费率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九、 变更和终止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十、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十一、重要提示 1. 中信证券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中信证券及其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 若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中信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会同时暂停。 3.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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