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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8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新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5,593,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4.9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白光林、王永敬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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