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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 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1-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11年5月23日上午10:00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 cn)刊登的2011-014 号公告。 2011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48%)《关于增加<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公司为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每年5万元/人,在公司兼任高管人员的董事不享有此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0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1年4月26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5日 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律师、保荐代表人。 2、截止201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 四、会议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上午8:00 时-11:00时,下午13:00 时-17:00时)。 五、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六、会议登记地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信函登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17层,公司董事会工作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617347-605 传真:027-87617400- 联系人:邹汉琴、周琴 七、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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