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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1-1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 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5日15:00 至2011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张增光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大会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5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98,90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1,212,770,614股的57.62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642,950,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01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55,951,695股,占公司总股本1,212,770,614股的4.6135%。 4.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未发行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5.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列席(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3%;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2%。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3%;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2%。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0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0.4214%;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2%;弃权136,818,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5762%。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6、公司《关于开展保兑仓业务》并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7、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新增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8、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96,490,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29%。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9、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10、《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1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6)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7)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87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远良、邬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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