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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天一 公告编号:2011-010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情况介绍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11年4月26日受理了陈翔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和郑春妹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法院《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等文件。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2007年1月23日公布的《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虚假披露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和维寨锑矿采矿权、探矿权所有权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投资者陈翔和郑春妹分别向公司索取赔偿款项人民币21,994.22元和人民币116,966.78元。 上述案件法院将于2011年6月20日开庭审理。 三、其他诉讼事项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受理(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诉状(副本)等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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