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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14:00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大道西路358号公司会议中心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211,65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道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张亚波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13,078,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211,654,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道才先生、张亚波先生、於树立先生、倪晓明先生、胡立松先生、史初良先生为公司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一理先生、陈江平先生、朱红军先生为公司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1)张道才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张亚波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於树立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倪晓明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胡立松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史初良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1)杨一理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陈江平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朱红军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颜亮先生、陈金玉先生为公司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颜亮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陈金玉先生:211,654,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笑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曙光、任穗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7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召开2011年第2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该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7日 附件:陈笑明先生简历: 1969年出生,大专。1988年8月至1994年11月任职于浙江省新昌制冷配件总厂;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职于浙江三花集团公司品质部,并共同筹建计量测试中心;1997年9月至2005年8月历任浙江三花集团公司、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测试中心副主任、主任;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管组事业部质量处处长;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品质部质管处处长;200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品质部质管处处长;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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