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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1-1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

  召开地点: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邹宝中先生

  2、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142,500,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1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工作总结》。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551,561.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673,381.72元,扣除支付的2009年普通股股利20,718,600.00元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06,343.10元,建议按如下方式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55,156.14元;

  2、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1,186.96元,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5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131,586.96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政策》。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公司201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年末一次分配;

  (2)分配比例: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30%-50%;

  (3)分配形式:采用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的方式。

  公司2011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视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利。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票代表1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续聘201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同意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

  (十一)审议《公司董事会任期述职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结果如下:

  李志岷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邹宝中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李峰伟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张书贵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马茂先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何剑波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陈重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马朝松先生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刘丹萍女士获赞成票142,500,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任期述职报告》。同意票代表142,50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选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结果如下:

  刘永生先生:142,500,5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李兴元先生:142,500,5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万启祥先生经公司2011年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向淑芹、赵利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1-1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2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李峰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邹宝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重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邹宝中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邹宝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依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峰伟先生、张书贵先生、蒋镶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由李峰伟先生代行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何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马茂先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邹宝中、李峰伟、张书贵、何剑波、马茂先、陈重(独立董事)、刘丹萍(独立董事)等7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邹宝中先生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副总经理李峰伟先生任组长;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朝松(独立董事)、邹宝中、何剑波、陈重(独立董事)、刘丹萍(独立董事)等5名董事组成,马朝松先生(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陈重(独立董事)、李志岷、邹宝中、刘丹萍(独立董事)、马朝松(独立董事)等5名董事组成,陈重先生(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丹萍(独立董事)、邹宝中、李峰伟、陈重(独立董事)、马朝松(独立董事)等5名董事组成,刘丹萍女士(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龙波先生、戎蓓先生、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陈龙波先生自公司成立之初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公司的组建和发展辛勤工作、勤勉尽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戎蓓先生自公司创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证券事务管理等方面勤勉尽职,工作成效显著;

  李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公司对上述三位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峰伟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1958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工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历任中成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中成设备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成套设备部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书贵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954年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历任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设备处副处长、中成设备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书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镶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63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历任中成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蒋镶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茂先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会计师、研究生学历,1965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历任中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马茂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剑波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964年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历任中成集团总公司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部总经理。何剑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1-1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会第五届一次会议通知,五届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6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同意刘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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