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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1-01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6日召开。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1号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 6、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019,808,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班子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1,019,80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0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80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56%。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0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80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80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80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44%%;反对1,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27,079,8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五)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60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015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0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9842%。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1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603,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904%;反对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999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98%。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度为子公司的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89亿元,上述担保总额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63亿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七)审议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019,80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56%。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公司2011年度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260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11)第0102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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